|
台中市北屯區東光國民小學課程發展委員會組織章程
壹、依據:
一、教育部頒布之「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暫行綱要」實施要點。
二、本校辦理「九年一貫新課程」實施計劃。
貳、目的:
一、規劃學校本位課程發展方向與內涵,落實推動新課程基本精神。
二、審定學校課程發展計劃,營造學校本位課程特色。
三、評鑑學校本位課程實施成效,提昇教師專業與教學品質。
參、組織架構:
一、本會設委員二十五人,委員均為無給職,其組成方式如下:
| 成員 |
產生方式 |
備註 |
| 校長 |
委員會召集人 |
當然委員 |
| 家長代表 |
家長會長 |
當然委員 |
| 行政人員代表 |
各處室主任及教學組長 |
當然委員 |
| 領域小組代表 |
社會、自然與生活科技、健康與體育、藝術與人文、(英語)學習領域各推選代表一人。 |
低年級教師兼生活領域小組成員 |
| 學年代表 |
各學年各推選代表一人 |
導師為語文、數學、綜合領域小組成員 |
| 專家學者 |
委員會聘請一至二人 |
諮詢委員 |
| 社區諮詢委員 |
家長會按各年級家長選(推)舉之代表、社區人士 |
諮詢委員 |
註:本會開會時得視事實需要邀請學者專家、其他相關
人員列席諮詢或研討。
二、任期:
除當然委員外任期一年,並於每年八月俟課程發展小
組成立後推選之,連選得連任。候補委員或補選(推)
舉產生之委員,其任期均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。
三、本校課程發展小組含學習領域小組及學年課程小組。
肆、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功能及任務:
一、規劃學校課程結構:
(一) 充分考量學校條件、社區特性、家長期望、學生需要
等相關 因素,結合全體教師和社區資源,依據學校願
景兒童圖像規劃學校各年級課程目標,發展學校本位課程。
(二) 統一規劃學校總體課程計劃各項內容及格式。
(三) 擬定「選用教科用書辦法」。
(
(四) 決定應開設之選修課程。
(五) 規劃各年級每週上課節數及作息時間配置表。
(六) 規劃各年級基本教學節數、各學習領域時數配置。
(七) 規劃各年級彈性教學節數及課程配置。
(八) 規劃學校目標課程及行事活動內容時間、時數之配置。
(九) 規劃教師進修課程及課程發展委員會、領域小組、學年
課程小組時間。
二、審查全校課程計劃與設計:
(一)審查全校總體課程計劃及各年級領域課程計劃、統
整課程計劃、彈性課程計劃。
(二)審查教師編選教科用書及教材。
三、評鑑各年級課程實施成效。
伍、課程發展小組:
一、成立學習領域課程小組:
(一)全體教師應擇一至二個領域小組參與課程研討,定
於每年九月填選小組意願,教務處應填選成員作適
度調整確認後,擔任為期一年領域研究員。
(二)領域小組成員得推選一位代表參與課程發展委員會。
(三)領域小組應配合課程發展委員會訂定議期,實施領
域課程相關研討活動。
(四)學習領域課程小組之功能與任務:
1. 依據實施要點研擬各學年領域節數配置提交課程委員 會參考。
2. 依據各學習階段能力指標彙整各年級領域課程計劃。
3. 配合學校目標課程領域活動設計。
4. 配合各學年統整課程設計及協同教學。
5. 編選適合教科書或教材。
註:語文、數學、綜合領域以一、二、三年級一組,四、五、六年級一組分別實施。
二、成立學年課程小組:
(一)學年課程小組由導師及科任教師組成。
(二)學年課程小組應推選學年代表參與課程發展委員會。
(三)學年課程小組之功能與任務:
1. 依據實施要點研擬各學年節數配置,提交課程委員會參考。
2. 研擬課程總體計劃、領域課程計劃、統整課程計劃、
統整課程設計。
3. 配合學校目標課程設計教學活動。
4. 配合各領域統整課程設計及協同教學。
5. 教學評量。
6. 編選適合教科書或教材。
7. 課程研討。
陸、課程發展委員會運作流程:
| 日期 |
工 作 要 項 |
負 責 單 位 |
備 註 |
| 八月 |
成立課程發展委員會、課程發展小組 |
教務處 |
|
| 審查上學期課程計畫 |
課程發展委員會 |
|
| 審查學校本學年總體課程計畫 |
課程發展委員會 |
|
| 十二月 |
選用教科書 |
課程小組 |
|
| 一月 |
教師規劃下學期課程計劃及行事活動 |
領域小組及學年課程小組 |
|
| 二月 |
審查學校下學期課程計劃 |
課程發展委員會 |
|
| 六月 |
選用教科書 |
課程小組 |
|
| 規劃下學年上學期課程計畫及行事活動 |
課程發展委員會 |
|
一、本會由校長召集,然如經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召集
時,得由連署委員互推一人召集之。
二、本會開會時,須有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(含)以上之
出席,方得開議。須有出席委員二分之一(含)以上
之同意,方得議決,投票採無記名投票或舉手方式行之。
三、唯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
柒、本會之行政工作,由教務處主辦、相關單位協辦。
|